如今我们在设置分公司的时候,注册分公司登记会有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两种形式,对于许多想创立分公司的老板们来说,很多不明白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有什么区别,是否对以后公司的日常经营缴纳税款有所影响,于是更多的企业老板是委托专业的上海注册公司代理机构咨询并且负责,今天雄达小编带您了解一下分公司独立核算于非独立核算的区别在哪。
一、什么是分公司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
1、分公司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进行单独核算,单独建账进行管理
2、非独立核算,是指分公司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核算主体,和公司总部一起核算,不用再设立新的账套进行核算管理
二、分公司核算形式办理变更手续所需资料
(一)《变更税务登记表》(一式一份)。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变更的决议及有关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私营企业、代表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等可不);
2、只有投资总额发生变动的,才需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即只变更投资方信息、投资总额不发生变动的不需要报告);
3、新投资方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机构代码复印件。(新投资方是个人的除外)。如果投资方是个人的,需新个人投资方的身份证、护照等证件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外国企业,不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其机构代码复印件;如投资方为境外企业的还需相关批文原件和复印件。);
4、股权转让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且在境易的,或股权转让交易的一方为非居民企业、另一方为居民企业,被转让股权的境内企业在变更股东登记时,应股权转让合同复印件。
三、独立核算与非独立核算差异对比
一、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通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二、非独立核算又称报账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拨给一定数额的周转资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三、一个独立核算的单位下面可以有多个非独立核算的单位,比如企业驻外地的办事处、商业企业下设的门店,建筑业企业下设的项目部,工业企业下设的销售部等,都有可能是非独立核算的单位。
四、独立核算和非独立核算是会计工作组织的概念,完全取决于企业的会计管理模式,对某一内设会计主体,既可以独立核算也可以非独立核算,还可以根据管理实际,在两种模式中转换。
五、从税法的角度看,总分机构中的总机构,大体对应会计法中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单位,因此,新设立的总机构,均应选择独立核算模式。
以上是雄达小编为您整理的资料,我们也可以由以上得出,同省市的分公司一般都是非独立核算,尤其是在办理分支机构的税务登记时,一般都写非独立核算,否则就需要设置企业所得税种,按照法人企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在异省市的分公司很多都是选择独立核算,那样可以减少很多麻烦,而且也相对的独立一些。
一、不管有没有业务,都要纳税申报
很多人认为有生意就申报,没生意就不用管,其实不然,无论有没有生意,只要在经营,就要申报,确实没有收入可以做零申报,还有认为,缴税就要申报,我是月收入不到3万元,免税也不用申报......如纳税人不申报,依照征管法,税务机关可对纳税人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定要记住,无司盈利、亏损免税还是其他,只要没注销,就要按月申报。
二、公司财务有会计,但自己也要管
很多做技术的老板,认为税务财务什么的是会计的事情,自己不用管,对于老板来说,他确实不懂财务,看不懂那些报表,但是要经常和财务交流沟通,了解公司财务情况,起码要了解公司资产利润什么的,适当的调节公司发展策略。
三、企业申请“一般人”成功后不能取消
企业获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三十三条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这个*解释,法律规定。
四、需仔细保管,丢失要罚款
就是钱,妥善保管空白、开具好的虽然向税务机关领用免收工本费,可丢失却是要罚款的。丢失可能会被处以3万元罚款。如果不慎将发票丢失,应于发现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以争取从轻处罚。
五、购买虚假违法,达到一定标准坐牢
虚开什么的就不说了,严重违法行为,轻则罚款,重则面临刑事处罚,目前还是存在虚开的现象,但是“金三系统”功能强大,电子底帐*采集、查验、对比,一张都跑不了,当初抵了多少就得补交多少税,还有滞纳金和罚款,严重的要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迟早会被查出来,不要心存侥幸。
二、浦东办理报关权流程
1、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
2、申请人向企业所在地(以工商注册地为准)主管海关提出申请;
3、主管地海关签收申请人递交的申请书及相关文件资料;主管海关在签收申请人递交申请的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向申请人制发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书;
4、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海关应当一次告知申请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5、上海海关在作出是否准予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行政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送达行政许可决定书;
6、申请人在收到海关《准予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决定书》后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经营项目登记,并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到企业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7、海关办理完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手续后向企业核发《*共和国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内资分公司注册条件
1、符合工商规定的分公司结构名称
2、经营范围不能**过总公司经营范围
3、注册不能与总公司在同一场所
4、营业执照副本须由工商部门颁发
内资分公司注册材料
1、税务是否独立核算
2、名称预审通过通知书
3、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分公司经营范围、注册资金
5、总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6、总公司出具的成立分公司证明书
注册内资分公司优势
注册分公司比注册子公司更节约企业成本
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不必负担税收
分公司比子公司更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要求简单
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一般情况下不必缴纳预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