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营业执照如何年检相关通知
2 月 19 日, 国家工商总局发出通知, 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要求各级工商机关抓紧做好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实施准备工作。通知提出, 国家发布的《 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据此, 总局决定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司企业法人、 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 地区) 企业, 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通知要求, 各级工商机关要向社会公众广泛宣传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 结合本地企业和经济发展实际,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依法查处各类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二、 营业执照如何年检程序参加年检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企业年检主管部门领取《 年检报告书》 。 目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 年检报告书》 有四种,适用于不同类型的企业。
⒈ 《 公司年检报告书》 。 适用于依据《 公**》 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封面为粉红色。 在封面上应填写参检名称和营业执照的注册号, 并加盖公司章。
⒉ 《 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 适用于依照《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及其施行细则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包括未按照《 公**》 规范的公司。
⒊ 《 年检报告书》 。 适用于一切领取《 营业执照》 的分公司、 企业和其他经营单位。
⒋ 《 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 地区) 企业年检报告书》 。 适用于已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 地区) 企业。 附说明。三、 营业执照如何年检应提交的资料
( 一) 凡是填写《 公司年检报告书》 和《 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的企业, 应当报送如下材料:
1、 《 公司年检报告书》 或《 企业法人年检报告书》 (一式两份);
2、 年度汇总资产负债表;
3、 年度汇总损益表;
4、 营业执照副本( 一份) ;
5、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 二) 凡是填写《 年检报告书》 的企业,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 年检报告书》 ( 一式两份) ;
2、 营业执照副本( 一份) ;
3、 由所属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 三) 凡是填写《 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 地区) 企业年检报告书》 的企业, 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 外商投资企业、 外国( 地区) 企业年检报告书》 ( 一式两份) ;
2、 年度;
3、 年度损益表;
4、 审计报告书( 或称查帐报告) ;
5、 验资报告( 资金已到位且已提交过验资报告的除外) ;
6、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7、 营业执照副本( 一份) 。四、 营业执照如何年检审核年检材料登记主管机关收到企业报送的年检材料后, 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认真审核, 发现如下问题, 视情节轻重, 依据《 企业法人年度检验办法》 等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处罚:
1、 在规定的年检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的, 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责令并限期补办年检手续。
2、 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 弄虚作假的, 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并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的, 再处以二万元以下罚款, 直到吊销其营业执照。
3、 在规定的时限内未申报年检材料, 且在住所查无下落的, 吊销其营业执照。
4、 确已歇业, 但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 责令限期办理注销登记, 逾期不办理的,吊销其营业执照。
5、 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的, 吊销其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对应具备但不具备企业法人条件或有严重违法行为须停业整顿的企业法人, 暂缓通过年检, 并依法进行处理。 待引起暂缓通过的因素消除后, 再补办年检手续。对经过核通过年检的企业,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上加贴当年通过年度检验的标识或在其副本正面或背后年度检验栏中加盖登记机关年度检验**章。具体做法区分如下:
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其正本上加贴年度检验标识, 并在其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
非公司《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其正本上加贴年度检验标识, 并在其副本背面年度检验
栏目中, 填写年检年度、 审核日期并加盖登记主管机关的年度检验**章。
《 营业执照》 , 其正、 副本上分别加贴年度检验标识。
《 *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 *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 , 其正、 副本上分别加贴年度检验标识。